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直文艺院团,有关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多方位展现近年来我省小戏小品的艺术魅力和时代风采,促进各类文艺院团尤其是基层文艺院团交流互鉴,让“小而美”“小而精”的艺术成果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定于2025年2月至7月举办四川省第二十届戏剧小品(小戏) 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
集中展示近年来全省戏剧小品(小戏)创作成果,推动艺术创新,提升原创水平,培育创作人才,着力提高文艺作品质量,推动戏剧舞台艺术繁荣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达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中共达州市委宣传部、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各承办单位负责比赛相关事宜。
三、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机构、艺术院校。
四、申报条件
(一)参赛作品应为上一届比赛以来的新创作品,作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
(二)话剧类小品不超过12分钟;戏曲小戏、小歌剧、小音乐剧(音乐小品)、小曲艺剧(曲艺小品)、独幕剧不超过15分钟。
五、比赛标准
参赛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剧情完整、结构流畅;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物塑造鲜活、台词表述清晰、表演生动;风格显著、具有创新;有强烈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六、比赛流程
(一)初赛。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开展初赛申报工作。每个市(州)申报数量不超过10个,每个省直文艺单位、省属艺术院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
(二)复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组织评委对复赛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审看表演视频影像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决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组织评委对决赛参赛剧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现场观看演出的方式进行。
七、奖励办法
比赛分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作品数量的5%、10%、25%,总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40%,奖项可空缺。获奖作品由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八、申报要求
(一)参赛作品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开展初赛申报,省直文艺单位、省属艺术院校可直接向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申报。申报单位须把好参赛作品的导向关、质量关、内容关。
(二)参赛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得存在抄袭、侵权行为。若参赛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任何权利纠纷,组委会将取消该参赛作品比赛资格,并由选送单位和参赛演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各推荐申报单位须报送《四川省第二十届戏剧小品(小戏)比赛作品申报表》(附件1)、参赛作品表演视频(配同步台词字幕)U盘一式2份和文学剧本一式5份,于2025年3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申报表和文学剧本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邮箱:Jmsjmfh@163.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梓州大道6601号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3号楼3楼,四川省艺术创作促进中心(四川省艺术基金中心)赛事活动部;邮编:610041;邮件外部标注“四川省第二十届戏剧小品(小戏)比赛申报材料”字样。
收件人:雷 月 18380241231,陈宇贇 13320940126
附件:四川省第二十届戏剧小品(小戏)比赛作品申报表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月14日
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二十届戏剧小品(小戏)比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