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荐单位应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推荐汇总表各1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组织项目遴选并公布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单位和相应揭榜任务。
(六)揭榜单位在2年内完成所承诺的揭榜任务和指标要求后,及时提请推荐单位组织验收。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组织项目复核和宣传推广。
(七)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鼓励给予揭榜单位相应支持。
(八)项目申报、评审、管理、验收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开展。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010-68205630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 010-82262927
技术支持: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联系电话:13121825939 13581998266
附件:
1.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2.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重点行业
3.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推荐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10月21日